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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侧身躺在冰冷的地板上,面前是垂到地面的少女心粉色床单,背后则是样式老旧的黑色书柜。我被夹在书柜和床之间的过道里。翻过身,天花板上吊着的大灯泡正发出昏黄的灯光。
在节能灯占据主要市场之前,我家用的就是这种又圆又胖的普通白炽灯。
此情此景勾起我的某段回忆,不祥的预感促使我低头一看:没错,我又有胸了。人生就是这么大起大落。上一秒你还是个一米八八的大老爷们,下一秒你就又变回了上辈子那个土豆成精的大龄女青年。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掉下飞机。空气稀薄的高空显然不适合人类生存,对恐高症患者而言更是噩梦一般的存在,恐怖程度也许仅次于高空走钢索人在拥有希望的时候显然更能体会恐惧,反而是当你知道自己绝对会摔死的时候,脑子里闪过的更可能是一大串令人叹为观止的脏话。我大概在十秒钟之后就失去了意识。这对我而言也许倒是件好事,因为只有敏豪生这样的吹牛大王才能从月球上掉下来而只在地上砸出一个大坑,普通人则会毫无悬念地摔成一地肉酱。我可一点儿也不想在清醒的情况下经历这种事。
但我怎么会在这里?我还在下坠吗?抑或这只是我死前抓紧时间做的最后一个梦?
我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因为突然缩水的胳膊腿险些摔个狗啃泥。毫无疑问,这里是我的卧室,或者说,这里更像是我少女时期的卧室和成年后的工作室的某种混合体。我得承认,如果不是上一次在这里梦到死去多年的老妈,这个熟悉的环境对于一个刚刚自由落体十几秒的人来说还是挺有安抚意味的。
我伸出手抚摸着光滑的木制床头栏杆,上面贴着糖果图案的黄色贴纸,写着“请叫我Supergirl”没错,我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中二时期,想笑就笑吧。还有那张即使桌脚垫着报纸也依旧摇摇晃晃的老书桌,上面仍旧留有我早期的许多艺术作品——我曾有一段时间热衷于“火柴人历险记”这个主题,还围绕它画了将近三十个小故事,都是数学题做不出来的间隙创作而成的。一般人看了可能觉得云里雾里,但我当时可是很引以为豪呢。还有那把坐垫被压得扁扁的沙发椅,我结束一天的工作之后常常盘腿坐在那张椅子上,捧着泡面桶唏哩呼噜吃泡面。有时我还会打开那台摆在床对面的电视。如果不是早早死于非命,我肯定四十岁不到就会把自己看成斜眼。
但这些都是梦,而非现实。现实是我正做着高空落体,还有十秒就要落地。梦里的时间流逝得更慢,所以在摔成肉酱之前,我还有多长时间?一分钟?十分钟?这事我本该算是有点经验,但上辈子死前发生了什么我早已经忘得干干净净……
我这么想着,下意识地转过身看向角落里的白板,然后停下动作。
白板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词:骗子。
一股莫名的寒意顺着我的后背爬了上来,仿佛被一只冰凉的小手轻戳脊梁骨。那是用中文写的,并且是我自己的笔迹。
不知为何,我脑海中忽然响起朗姆洛曾经说过的话:你不该相信莱曼,他只是个挨千刀的老骗子。
但他的口音听起来怪怪的,有点不像他自己,反倒像是突然被无故调离的斯特拉克男爵。
骗子、骗子、骗子……
我匆匆伸手抓起板擦,用力到手背上的血管都鼓了起来,我不假思索地狠狠擦去白板上那个词,然后动作再次停下——
板擦从“骗子”这两个大大的字上擦过,原本的字被擦去了,这没问题,但上面却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有如拙劣的魔术表演中的一幕。
那上面现在写着的是:遗忘。
我的手心又湿又冷,一时间盯着那两个字不知该如何是好。然后我猛地清醒过来,用力挥动胳膊再次猛擦白板。
“遗忘”消失了。这一次出现的,是“真相”。
真正醒过来的时候,我浑身大汗、气喘吁吁。梦境如潮水般褪去,几乎不留痕迹。我没有注意到自己还活着这一事实正常人通常都不会注意到这种小事,我原本抬手想要擦擦额头上的汗,结果只听“当啷”一声,金属手铐撞在床杆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与此同时,我的右手手腕一下被拽了回去。
我这时还躺在床上,转过头去,立刻便发现自己的右手被铐在了床头栏杆上。而且那还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手铐,铐子上有一圈毛绒绒的装饰,好像小孩子的玩具似的。这是他妈的什么情况?就算真有人想把我铐起来,也不该用这种小东西吧?这玩意儿我一只手就能拧断。
我觉得自己可能还不够清醒,也许还在继续做梦也说不定。只是还不等我注意到自己身上几乎一件衣服都没穿别担心,我一会儿就会注意到了,这件事比起“你还活着”要更不容易忽视一些,左手手腕传来的剧痛便险些让我惨叫一声。我忍痛低下头,发现虽然已经有人用纱布把我的手腕包扎好了,但还是有血不断渗出来,只要我稍稍一动,就立刻钻心的疼。
然而这里并非医院之类的地方,只是一个不大的卧室,两张单人床,简单乏味的陈设只有酒店旅馆才能看到。
事实上,这里的确是一家旅馆。天已经很黑了,窗帘也拉着,房间里没有开灯。我旁边的那张床上扔着一个背包,还散落着一些其他东西,在模糊的夜色中显出朦朦胧胧的轮廓。
我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脸。这种情况很难不让人觉得我又“重生”了一次。但在我判断出自己是否真的又倒霉催的换了个身体之前,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了。一看走进来的那个人,我就放下了手。
那是巴基巴恩斯。他已经脱掉了那身囚服,穿着再普通不过的夹克和牛仔裤。如果忽略掉他左手戴着的黑手套,他看上去和其他人没有任何区别。我敢说除了我,谁也看不出这是一个刚刚越狱的逃犯。
逃犯先生的神情也很镇定自若,仿佛他并没有趁着对方昏迷把一个左手重伤的人铐在床上似的。他从门口踱步到我的床边,然后坐在一张椅子上。我此刻有一肚子问题,但在我能张嘴问出来之前,他先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来。
于是我闭上了嘴。我还记得他是怎么摔断费南德的脖子的。
“你不是他。”这是巴恩斯和我说的第一句话,语气沉稳,甚至有点慢条斯理。说话时,他一直漫不经心地把玩着那把刀,像是在向我传递某种信号。
我当然不是他,我只是我自己,任何人都只能是他自己,所以何不把这些废话留给你自己呢?这话我差一点就说出来了,如果不是现在并非说蹩脚的俏皮话的时候,而且我在这场对峙中显而易见处于劣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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