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洪荒最强大的两只鸟在兄弟之间心灵感应的商量着事情,元始天尊和焦糖在深情款款的凝视着彼此,独留鸿钧一个人,站在原地还有点尴尬。
不过鸿钧那是普通人吗?那必须不是!
他咳嗽了一声,让众人都看向自己,然后风轻云淡的道:“我还未曾参观过天庭。”
帝俊很上道:“如果道祖不嫌弃的话,请随弟子来。”
有帝俊和东皇太一当导游,元始天尊他们自然什么地方都可以去。
但是鸿钧和元始天尊对天庭的样子其实是没什么感觉的,建的再华丽又如何?还不是表面功夫。
而且他们一个紫霄宫,一个玉虚宫,哪里又比这里差了?
真正在看的,只是焦糖而已。
作为一只没出过什么远门,但是陪着主人看过无数国家的建筑,勉强也可以称得上一句见多识广的鼠,还是被天庭的建筑给惊呆了。
其实并不是建筑怎么样,而是这个风格,真的是……
太有钱了!
三足金乌是什么颜色?那是金色和红色相交,这两个颜色在焦糖的意识里,就是代表了“有钱”两个字。
而帝俊和东皇太一的审美也是以自己为中心的。
世界上什么东西最美?
那当然是三足金乌了有什么意见吗?
世界上什么颜色最美?
那当然是三足金乌的金红了有什么疑义吗?
世界上什么样的建筑最美?
那当然是三足金乌颜色的建筑了有什么问题吗?
所以天庭的整体建筑颜色就是金红二色,和焦糖看过的元始天尊以冷白为主色调的玉虚宫有着天壤之别,玉虚宫给人的感觉是清冷、沉静、孤傲,天庭则是热烈、活泼、有钱。
很难说哪个更好,不过两者的风格都太独特,喜欢的会非常喜欢,不喜欢的就会非常嫌弃。
元始天尊是后者。
他对天庭的嫌弃简直溢于言表,整张脸上都写满了“讨厌”两个字。
鸿钧见状心里快要笑翻了。
最开始认识元始天尊的时候他还不是道祖,那时候的元始天尊就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臭屁模样了,之后一直到自己成圣,收他为徒,然后三清成圣,也没见元始天尊有什么多余的表情,整个人跟面部神经坏死一样。
但是有了这个小家伙,元始天尊肉眼可见的情绪多变了起来。
看来治疗面瘫这样的不治之症,还是需要焦糖这种可爱的小家伙来拯救。
不过在鸿钧看来,天庭装修的风格还是挺不错的,看起来就红红火火的,加上妖族有名有姓的都在天庭待着,刚他们过来就碰到了不少,给人一种非常热闹的感觉。
挺好的。
鸿钧看向同样目不暇接的焦糖,眼底带笑。
看来这个小家伙也挺喜欢的,劝她留在这里接受教育的可能性也大了很多啊。
天庭很大,但是再大也有介绍完的一天。
[德云社]画风清奇的二小姐 红楼之荣亲王 山海阴阳录 让我契约那只灵宠 历史图书馆的管理员 看向未来 农家女的漫漫奋斗路 库洛洛爱之永生 我成了二周目BOSS 成为超级巨星的男人 修真料理屋 我是球魔 师姐她就想犯上 沙砾 血道帝尊 穿成农女发家致富 我为卿狂之明珠 帝女·元文 太上问道章 一言不合喜当娘
梦想修仙的书生白泽,无意中救得一条奇鱼,得到了一颗神秘的金珠,从而拥有了吸收万千金属灵气的能力。刀剑法宝,只要是金属做的,都成了他喜爱的补品。踏上修仙路,念念儿女情,懵懂少年,成就绝世剑仙!建了一个书友群,群号144623726,如果有对本书感兴趣的书友,可以进来聊聊天,交交朋友。...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桃运医圣作者小生不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桃运医圣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洛丞相府嫡小姐懦弱无能无才无德,姨娘庶女联手逼死了她。再次睁眸,已是21世纪头号王牌特工杀手,寒光乍起,听着那些寻事者大言不惭,清冷傲慢的声音响起夫人,何来的夫人,只不过是个姨娘而已!只是一日的功夫,丞相府的嫡小姐性情大变,无人知晓,这具身体里的灵魂已不再是原来的洛韵惜。深宫别院,豪门相府,阴谋不断都关系着洛韵惜,一个不想进入,却早已是棋中人。她不愿与谁为敌,她不愿交心与谁,却因为他,一次见面,二次见面,三次见面,四次见面,早已另眼相看,早已步入这血雨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