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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我心目中的撕漫王子(第2页)

那些日子,我们的默契程度,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炉火纯青的地步。有时,一群人正化着妆,他一个示意,我就知道要跟着走。他要我跟着走的眼神,简直是表演课程的经典教材——不带表演痕迹的表演。有时候,我们在舞台的侧幕条边,有时候则在剧院的盆栽树或者巨大的立柱后头。侧幕条那儿不错,陌生的环境往往能让我更有激情。

那些地方能干什么?事实上什么也干不了。一遇到在这些地方偷偷亲热,其实我心里的游戏感更强烈。但淼淼比我投入。他似乎只有在匆匆啄过我之后,才显得比较安心,好像隔段时间不给我盖个印,我们之间的关系就要过期似的,即使是在化妆室守着他,也会过了保质期。

新造剧院的洗手间通常比较奢华,又很干净。正式开演前,观众还没入场,没什么人出入。于是,我们就跑去那儿,借机会相互啄一啄,维持的时间有点久,直到有观众零零星星入场,我们才不得补离开。我其实挺膈应他化妆化到半拉跑出来搞这些名堂,老觉得他脸上有化妆品的味道,就是那种专卖店能闻到的脂粉味儿、唇膏味儿,掩盖了他自身散发出来的香甜。淼淼觉察不到我的感受,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后来我便想,也许这就是专属于淼淼的特殊气味,最终留在我记忆里的唯有这味道。

有一段时间,我们可以放下一切,但不能错过任何一次激情暗流的释放。

有时,正看着演出,他没来由地用膝盖撞我的膝盖,我心领神会。不管当时我穿着什么,大衣还是夹克,不管脱了外套我是不是就剩下一件紧身恤,我也会毫不犹豫当场把外衣脱下,假模假式地盖在座位的扶手上,然后静静等着他把手从衣服底下探过来……他可以在看演出的时候长时间握住我手,一根一根玩味我的手指——他好像特别喜欢摩挲长形物圆柱体,一截截一段段地捻弄,享受着足以让他沉醉的手感。如有可能,他便不失时机地把手搁在我腿上,甚或埋伏到我的两腿间,感受来自我身体的热量,温暖到他手。

一切都在那件假模假式的衣服伪装下完成。

我们在这种情况下照样能把一场电影或者两小时演出看完,因为这是非常幸福的过程,有偷情的快感。等散场,只要是他兴冲冲快步走,我便知道目标一定是他宿舍……

在他宿舍,我们玩着自创的游戏。说来也很无聊,那游戏无非是我脱一件,他脱一件……不知为什么,这么幼稚的游戏那会儿我们玩得无比认真,且兴致盎然。

也许,好玩就好玩在守规则,不耍赖。

所谓的规则,其实并没经过什么口头约定,而是心照不宣的默认。

我们的默认通常是我先脱,他再脱;我不继续,他绝不主动,显得特别狡猾,斤斤计较。但我认可这种小心眼。打小长辈就教育我们,大的那个梨一定要让给弟弟。这是做孩子王的风格,做小的权利。

脱上衣得过程相对简单,一眨眼,他黝黑的上半身就诚实地袒露在我眼前——

我眼前的那个身体,肋骨格外清晰,每一根都现出一条楞,很坚毅很辛苦的样子;几处小小的肌腱是精华所在。脂肪量低于百分之八的男生,所有的肌腱都是纯精;晕像一毛钱钢镚那样小而浑圆,既干净又好看。

钢镚的中心是一个尖尖的凸,不似那些倔强的豆,给人粗俗的印象。尖尖的凸看得出是少男的成色,一颗尊贵的宝石。我珍惜所有值得尊贵的玩意儿,那里成长着我的心情。

有一次我取笑他,说你长得好隐蔽。他难为情了,堵我嘴,不让我说。

他堵我嘴的方式不言而喻。

于是,我含混不清地说,吃人嘴短。

他天生黑,和我人造黑的最大区别是,天生黑的肤质更显细腻、紧密,几乎看不到明显的毛孔。早知道要遇见这样一个绸缎一般的男生,我宁可不做美黑,为他保留我白皙的本色,来一次有意思的黑白对峙。

我白皙的过去,像一个遥远的童话。淼淼曾好奇地问我,说你白的时候是什么样?他说他见到我时我就这么黑,想象不出我白如璞玉的样子。我使坏说,要不我拿一段没晒黑的给你看看,你联想联想?

话虽痞,当然不可能真痞。我掏出的是我的手机,从里头挖出一张我以前的照片给他看。手机里的我应该在十八岁上下,五、六年前,眉眼飞扬的骄傲少年。那时候的肤色,不仅白到惊世骇俗,常常成为他人的话题,还让人揶揄为“吹弹可破”,这种溢美之词着实让我羞愧。所以我轻易不拿那时候的照片给人看。我觉得一个男孩子被人说“吹弹可破”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

淼淼瞥了一眼便抑制不住笑,回头拿我真人作比较,完了接着笑。

我掐他脖子,不让他笑话我。

他边笑,边喘,边说:“多好……真的,比女孩子还白……白到发光。”

我说,我痛恨这么说!

无端的痛恨成就了今天的我。

如今,我与他一样,黑黑地站在他跟前,蛋白质充盈,一切都显得要比他夸张——

大胸,是我上半身最打眼的部分,深深的胸线像两道华丽的彩带。由于经常做拉伸,肩膀明显比其他同龄男孩子宽,一副不知谦逊不思悔改的样子。斜方肌、三角肌、肱二头,都有他几倍壮。虽然我不能像他那样单手托起一个女舞伴,但表面的炫惑同样是艳惊四座。腹肌、人鱼线将我上半身竖向切割开,切割线雄健地妖娆着——这两个词,看似对立,凑不到一块,骨子里却苟且纠缠,合穿一条裤子。只一个上半身,便沟沟棱棱,非一个“妖”字了得。

淼淼喜欢我的华丽;

我喜欢他的精致。

他是我的撕漫王子;

我是他心目中的骑士。

他心里的骑士就是我这模样;

我从小到大对王子的想象就是他这样的童话……

脱完上衣,即将进入下一环节,也是最虐心的一刻,那情形就像过山车启动,“轰”地一震,心悬到了嗓子眼。

没什么好脱了,事到如今,情到此刻,只有顺势而为了。

到这会儿才现出游戏真正的本意——不是比胆量、比逼格、比疯,而是比真诚、比忠贞、比你需要我比我需要你更需要。

……骑士要看王子怎样忠贞,还想看王子怎样野心勃勃。

窝藏野心的王子羞怯了。七分羞,三分怯。

王子三七开的羞怯样子好美好美,好动人好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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