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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所见,才人安慰起人来,全然不着痕迹,算得一把好手。虽说是一字,整个文气、文眼、文脉都在其上。左使自己抓破头皮,未必能写出这一字。”他赞道。
“此话有失偏颇。东方左使诗文本就不错,有个好的雏形,才有改动的余地。若是叫某个不学无术的臣子来写,怕是救也救不过来的。”
两人一言一语交谈起来,张说有些惊讶,诗文上的鉴赏,自己与她几乎一般无二,首推李峤、薛稷,宋之问[r6]三人。再细细议去,都喜爱细密华美不失遒劲的文风,一来二去,不免引为知己。张说心中暗自赞叹:才人锋芒不露,甘让锦袍于群臣,此一善容;评点诗文只改一字,全篇起死回生,此一多才;好言劝慰左使,推功揽过,此一仁德。这要是男子,必是一代文豪引领风骚,称得上当世文坛之杰。
“才人不是男子,不为自己感到可惜么?”他忽的问出口,“像您这样,既能从文亦能从政,男子中也少见得很。若是男儿身,定是名臣流芳百世,在史书中留下千百字的传记。既是女子,从文从政都受人非议。既非公主,又不是一二品的后妃,为大周鞠躬尽瘁,史书留下姓名已经是万幸,一字都无也不为过。才人就不觉得,心有不甘?”
婉儿闻言,停下脚步,端详了一下他。尔后笑道:“张舍人,我若是男子,能否活到今日,我自己都不晓得。”
随后她收起笑容,坦然正色道:“我喜欢自己是个女子。”
哪怕要做更多的事,承受更多议论,活得更艰难,但是我喜欢。张舍人,你不觉得,女人们很可爱么。有的女人呢,虽然蛮不讲理,心眼却不坏。有的女人呢,表面不近人情,私下里温柔可亲。这些人千奇百怪,又各有特色,都让人不能不注目。有时我甚至会觉得,女子,是世间最美好的存在。
所以我喜欢自己是个女子。
她的微笑绝美,让人看得恍神。
[r1]龙门夺锦袍事件大概发生在699年春,与武皇题写升仙太子碑大约是同一时间。
圣历二年(六九九)二月四日,武后幸嵩山,谒升仙太子庙,题碑。升仙太子即周王子晋,世傅其升仙于嵩山,曾骑鹤驻缑氏山顶,后人因立祠于缑氏。碑立于本年六月,名《升仙太子碑》,今犹残存,有拓片传世。则天好书法,曾从晋王导(羲之堂伯)十世孙方庆家获其祖父王氏二十八人书法真迹,因刻意临写,笔力益进。此碑额系飞白书,作鸟形;碑文系草书。飞白书体久不传,草书写碑亦不多见,故此碑弥足珍贵。论书法者,咸谓则天工草书,行书有丈夫气,飞白亦佳,系卫夫人之后著名女书法家。
此段就不详写了,因为我对书法研究不多,要写怕只能献丑。
[r2]唐代武元衡赞望春楼诗作。
[r3]出自宋之问《龙门应制》。
[r4]《旧唐书??宋之问传》:则天幸洛阳龙门,令从官赋诗,左史东方虬诗先成,则天以锦袍赐之。及之问诗成,则天称其词愈高,夺虬锦袍以赏之。
《唐诗纪事》:武后游龙门,命群臣赋诗,先成者赐以锦袍,左史东方虬诗成,拜赐,坐未安,之问诗后成,文理兼美,左右莫不称善,乃夺锦袍赐之。
《隋唐嘉话》:武后游龙门,命群官赋诗,先成者赏锦袍。左史东方虬既拜赐,坐未安,宋之问诗复成,文理兼美,左右莫不称善,乃就夺袍衣之。
[r5]梦回语文阅读。这是作者原创的诗句,由于本人没有学过诗,写诗文的部分会比较拉胯,不写又表现人物总差了些什么。一稿写完之后,暂定安排学诗的计划,尽力在二稿修复。大家先凑合看看。
[r6]《大唐新语》:说曰:“李峤、崔融、薛稷、宋之问,皆如良金美玉,无施不可。
婉儿对宋之问的诗文评价很高,两次有记载的判诗都是宋夺魁。张说是李隆基的党羽,与太平公主政见相左,甚至给李隆基递剑要他杀了太平。但在赞美婉儿方面,两人却达成了出奇的一致。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写得自己也觉得有些吃力,的确比较难。主要是当年看“龙门赋诗夺锦袍”时,我觉得自己如果是东方虬,现在已经开始生气并且强颜欢笑了。算是圆了自己的遗憾。
某个同学曾经问过我一次,最近又问我:你有没有想过要变成男孩子。我:???我又不喜欢男孩子,为什么要变成男孩子?于是在这里夹带私货哈哈哈哈。
知道大家喜欢看小甜饼,也许会觉得单人的不好看,觉得你怎么还不进正题呢。但从创作者的角度来看,总写小甜饼,追更的时候比较爽,回过头来整本阅读的时候,难免会吃腻了奶油嘛。还要预告下,最近会进副cp,又是个——嗯,正题之外的支线。而且吧,众口难调,真的也有人喜欢我多写点配角故事什么的。就没办法兼顾。
我喜欢每个读者,但同时,我也是个任性的创作者。希望大家多多包涵吧!
第90章子落定(1)
誓言是给君子遵守的,可惜的是,朝堂之上无君子。
武曌的一生中,无法解决的事寥寥可数,如今却无计可施。她心里很明白,不论如何煞费苦心殚精竭虑,自己离去以后,李武两家仍必有一战。有时候她也会觉得,这样的努力可笑至极,只是和自己过不去罢了。但只要还活着一天,她必然用尽所有力气,让这一战迟一点到来,来的方式也更缓和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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