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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包厢的门就被推开,服务生引着一男一女进来。
众人纷纷起身。
只有庄晓还怔在座位上,灯光明亮炫目,照出她的失神。
身着灰白色西服的男人大步流星地踏过崭新的红地毯,琥珀色的瞳仁里噙着漫不经心,表情是一贯的散漫随意,却也难掩一身独特的气质。
即使是金钱的铜臭,也似乎化成了昂贵的翡翠。
他旁边的女人正笑脸盈盈,一身改良过的中式风格连衣裙尽显她的扶风细柳,上翘的桃花眼,似勾玉般的卧蚕,五官精致而绝美。
相比之下,庄晓觉得自己就是女娲随便甩出的泥点子。
盛婉以为她是看见柯眠,激动得忘了站起来,在桌下戳了戳她的肩膀。
她立刻回过神站起来,跟那群人一样立得笔直,像个等待检阅的哨兵。
桌上的人都堆起了圆滑奉承的笑容,纷纷向款款而来的男人问好。
林仲七幅度轻微地颔首,扫了一眼桌上的人,正要收回目光,却怔了几秒。
庄晓正在心里念叨着,不要看见我不要看见我,下一秒,就不偏不倚地撞上了林仲七的目光。
那一刻,她的耳边竟不自觉响起了林仲七的声音,时隔多年,那一声声小蝴蝶竟仍那么清晰无比,仿佛就在昨天。
他好像变了,也好像没变。
不过倒是挺人模狗样的,西服果然是男人的神器。跟他以前把松松垮垮的校服随意套在身上相比,还是雅观多了。
老熟人见面,是不是该打声招呼呢?
她咽了一口唾沫,却看见林仲七收回了目光。
柯眠挽住了他的胳膊,两个人看起来一副亲昵无间的样子,还挺羡煞旁人的。
庄晓的眉头蹙了一下,心里闪过一丝无法察觉的不快。
帅哥美女,挺配。
林仲七和柯眠在主宾位落座。
他就坐在庄晓的旁边。
庄晓将椅子往盛婉旁边挪了挪,脸也始终朝向另一边,心里却像是打鼓一样咚咚咚。根据她看见的来判断,林仲七是这部剧的第一大投资方,他和柯眠关系密切,应该是在交往。
看来他现在还是高中时那个样子,有钱,会玩,身边不缺各类女娲偏心的莺莺燕燕。而他自己却不过是风流场上走一遭,来去不受半点沾染。
除了高中时期,庄晓好似颗泥点子,在他的身上沾了一段时间而已。
如果不是因为那双钩子,他们俩又怎么会认识呢。
想到钩子,庄晓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忍不住偷偷往桌下瞟了一眼,看看他现在穿的什么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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