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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在我小时候,父亲是很宠我的,走亲访友总喜欢带着我。到他进入中年、我进入少年的时候,父与子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微妙的紧张关系。我们并未发生激烈的冲突,但始终不能沟通。出于少年人的自私和自负,我不能体谅他因生活压力造成的烦躁。同样,他也完全不能觉察他的儿子内心的敏感。如同中国许多家庭一样,我们之间从来不曾有过谈心这回事。这种隔膜迫使我走向自己的内心,我不得不孤独地面对青春期的一切问题。他未必发现不了我们之间的疏远,只是不知道如何办才好。不久后,我读高中住校,读大学离开了上海,这对于我是一种解放,我相信他也松了一口气。刚上大学时,我给他写了一封长信,对他的教育方式展开全面批判,着重分析了家里每个孩子的特点和他的处置不当。据说他看了以后,对弟妹们淡然一笑,说:&ldo;你们的哥哥是一个理论家。&rdo;事实上,在度过中年期危机之后,渐入老年,父亲的脾气是越来越随和了。随着年龄增长,我自然也能够体会他一生的艰辛了。

现在我提起这些,是为了说明,父与子的关系是一个普遍的难题。如果儿子是一个具有强烈精神性倾向的人,这个难题尤为突出,卡夫卡的那封著名的信对此作了深刻的揭示。一般来说,父亲是儿子的第一个偶像,而儿子的成长几乎必然要经历偶像的倒塌这个令双方都痛苦的过程。比较起来,做父亲的更为痛苦,因为他的权威仅仅建立在自然法则的基础之上,而自然法则最终却对他不利。他很容易受一种矛盾心理的折磨,一方面望子成龙,希望儿子比自己有出息,另一方面又怀着隐秘的警惕和恐慌,怕儿子因此而轻视自己。他因为自卑而愈加显得刚愎自用,用进攻来自卫,常用的武器是反复陈述养育之恩,强令儿子为今天和未来所拥有的一切而对他感恩。其实这正是他可怜的地方,而卡夫卡似乎忽略了这一点,夸大了父亲的暴君形象。不过,卡夫卡正确地指出,对于父与子难题的产生,父子双方都是没有责任的。这是共同的难题,需要共同来面对,父与子应该是合作的伙伴。儿子进入青春期是一个关键的阶段,做父亲的要小心调整彼此的关系,使之逐渐成为一种朋友式的关系,但中国的多数父亲没有这种意识。最成功的父子关系是成为朋友,倘若不能,隔膜就会以不同的方式长久存在。

我是感觉到这种隔膜的,一旦和父亲单独相处,就免不了无话可说的尴尬。其实不是无话可说,而是话还没有开始说,只要开始说,任何时候都不算晚。在子女年长之后,交流的主动权就由父母手中转移到了子女手中。在漫长的岁月中,我为什么没有尝试和父亲作哪怕一次深入的交谈,更多地了解他一生中的悲欢,也让他更多地了解我呢?父亲已于十四年前因心肌梗死突然去世,治丧那一天,看到那一具因为没有一丝生命迹象而显得虚假的遗体,从我的身体中爆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恸哭。我突然意识到,对于业已从这具躯壳中离走的那一个灵魂,对于使我的生命成为可能的那一个生命,我了解得是多么少。父亲的死带走了一个人的平凡的一生,也带走了我们之间交流的最后希望。

十六迷恋数学和作文

我是听从我暗恋的女生的建议报考上海中学的,并且考上了。虽然实际情形并不像她所说有小汽车接送,但我完全不必后悔。这所学校实在是上海最好的一所中学,规模、设备、师资、教学质量都是第一流的,考上上中被公认是一种荣耀。

上海中学的前身是龙门书院,创建已近百年。为了纪念这个历史,教学主楼被命名为龙门楼。另一幢教室大楼叫先棉堂,是为了纪念宋末元初的纺织家黄道婆。黄道婆的墓就在离

学校不远的地方,只有一个土堆和一块简陋的石碑。最使我满意的是学校位于郊区,校园很大,颇有田园风味。一条小河从校园里穿越,一侧分布着教室区和宿舍区,另一侧是宽阔的校办农场。我常常在河边散步,有时是独自一人,有时是和一二要好的同学一起,度过了许多个美丽的黄昏。从喧闹的市区来到这所幽静的名校,我感到心情舒畅,立刻就适应了寄宿生活。

当时的校长叫叶克平,在我眼里是一个喜欢作冗长枯燥报告的矮个子。学生们崇拜团委书记夏聿修,他作的报告亲切而风趣。我们的班主任,一二年级时是张琴娟,一个戴着深度近视镜的小个子妇女,自尊心很强,常被顽皮的男生气得偷偷哭泣。上中有一个规矩,每个班要选择一个英雄人物作班名,如果校方认为符合了条件,就举行隆重的命名仪式,授予绣着英雄名字的班旗,并在教室里悬挂英雄的画像。张老师教政治课,在我的印象中,她的全部精力都用来争取命名了,终于使我们班获得了安业民班的称号。现在我只记得,安业民是一个因公牺牲的海军战士。三年级的班主任姓汤,是一个白发瘪嘴老太太,学英语出身,解放后只好改行,教我们俄语。上中的教学以数理化著称,多有经验的老教师,我记得其中二位。一位是代数老师华筱,她是老处女,教学风格严厉而细致。另一位是物理老师,名字忘记了,方脸矮脚,自称是自学成才。每次轮到他上课,铃声一响,他低着头匆匆走进教室,对谁也不看一眼,拿起粉笔就在黑板上写起来。写满了一黑板,擦掉接着再写,几乎不说一句话,就这样一直到下课。铃声一响,他又低着头匆匆走出了教室。

上中不愧是名校,不但师资力量强,而且学生水平高。在我看来,这后一个特点更为重要。在一个班级里,聪明好学的学生不是一二个,而是十来个,就足以形成和带动一种风气。对于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来说,这是最适宜的环境,他的聪明有了同伴,他的好学有了对手。我们班的尖子学生有两类。一类执著于一科,例如许烨烨,两耳不闻窗外事,从早到晚安坐在课桌前解数学难题,而他的确是全年级头号数学尖子。另一类兴趣广泛,例如黄以和,他是立体几何课代表,同时爱读各种闲书,能言善辩,显得博学多才。我也属于后一类,和黄以和很谈得来,常在一起闲聊和斗嘴,但锋芒大不如他。

与初中时一样,在高中,我最喜欢的课程仍是数学。我在班上先后担任几何和三角的课代表,还每周定期给成绩差的同学上辅导课。教几何的是一位年轻老师,有一回,他在课上做习题示范,我发现他的解法过于复杂,提出了一种简易得多的解法,他立即脸红了,虚心地表示服气。高二的暑假里,我还在家里自学高等数学,初步弄了一下解析几何和微积分。我始终觉得,平面几何的有趣是其他数学科目不能比拟的,最接近于纯粹智力的游戏。我喜欢的另一门课程是语文,不是喜欢读背课文,而是喜欢写作文。我们的语文老师叫钱昌巽,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高个,豁着一颗牙,但说话很有底气。他最赞赏两个学生的作文,赞赏施佐让是因为语法的无可挑剔和词汇的丰富,赞赏我是因为有真情实感和独立见解。除作文外,我在课余还常写一些东西,有散文也有小说,每隔一段时间装订成册,总共有十来册。这些习作都已不复存在,当时我也没有给任何人看,现在我如果读到,一定会觉得它们不成样子。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藉之学会了用写作自娱,体会到了写作即使没有任何别的用处,本身仍是一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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