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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迎接他呢?
车停了,彭堃开了车门,林湄一下子跳过来,迅速地搂住了他的脖子又放开,彭堃终于笑出声来,提起箱子进了屋。门在他的身后“呯”地关上,接着卷帘门也合上了。
彭堃松开了手里的皮箱,环过了林湄纤细的腰肢,把头埋在她的发间,一阵幽香让他的手滚烫起来,他触到她皮肤一般细腻柔滑的丝绸裙子,可是没有温度,他要探索的是渴盼已久的温热的躯体。而林湄细软的手指已在迅速地解他的衬衫钮扣,他的领带已被她拽走,他的腰带也已经被她解开……天!他惊呼:“小湄,你怎么成了恶婆子?!”然而,呼声刚落,他的嘴唇已被两瓣湿软的嘴唇盖上……
当林湄从彭堃的怀里抬起头来的时候,她的脸红艳艳的,彭堃笑着点着她的鼻尖:“我要去告你,你强暴了我。”林湄莞尔一笑:“去告吧,趁你还没去,我再来……”彭堃咬咬牙一手环过她的肩膀,一手托起她的下巴,望住她闪亮的眼睛嘟囔了一句:“小湄,小湄,你是我的宝贝。”便深深地吻了下去……这一吻,林湄只觉得地动山摇,风云变色,爱原来就是一件这么美好的事!她让自己随着他的节奏变成一潭湖水,托起彭堃,她让水波荡漾着一浪一浪地向他深深思念的男人汹涌而去……彭堃眼见着妩媚的林湄在他的手指下一点一点地喷薄而出,不再优雅,不再沉静,不再倔强……他也忍不住激动起来……
这夜,窗外是一轮满月,像一只黄色的柠檬,甜甜地挂在中天。不知过了多久,林湄从彭堃的怀抱离开,把窗帘拉开一角,月光便在床上撒下柔柔的一层。彭堃已经睡熟,林湄伸出手揩去他额角一层细密的汗珠。这是她生命之中最爱的男人,他让她的日子一点一点地由枯燥变得多彩,让她的生命日益丰盈而快乐。刚刚的欢娱就是她身体与精神的又一次洗礼。
细细想来,和这个男人真正走在一起不过半年多的时光,却让她的过去全都退后而成模糊的布景,自然这种感情不是完美的――他们使君有妇,罗敷有夫,而说服自己正视这份感情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她的骨子里毕竟深藏着中国女子古典的坚贞。所幸的是彭堃的妻子与女儿并未使她难堪。彭堃曾经叹息着说,我的命真好。
不过,林湄还是有一种隐隐的忧虑。
三、
第二天下午,林湄照例把儿子送到婆婆家,给小健检查了作业,复习了功课就回了家。刘云婧说,五点钟准时开车过来,接她一同去参加同学聚会。刘湄站在衣柜前,不知穿什么去妥当。十几年没见了,大家的变化一定都很大。当年刘煜一言不发地离开C市后,林湄还是从别的同学那儿打听到他的消息。据说刘煜娶了一个有钱的大老板的女儿,在南方发展得相当不错。刘煜是林湄喜欢的第一个男人,但也把他看成是生命中的第一块乌云,她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才把他忘记,但他给她带来的影响却一直向后延伸着。虽然现在,她有了心爱的男人,可是刘煜仍然藏在她心灵篇章的第一个章节,偶尔想起,还是说不清的幽怨。
事隔十二年,让他看到怎样的一个林湄才对呢?她想起了今晨彭堃送他的礼物――百变兰花项链(可做别针和丝巾扣)。墨绿色宝石攒成一朵兰花,花蕊处是一些小碎钻,十分别致。她很少接受彭堃送的东西,她觉得这样会让他们的关系减少点世俗的气息,但这一次是个例外,当时,她兴奋得像个孩子。现在,她决定让刘煜看到一个别样的林湄。
于是,她拿出一条淡绿色的丝绸短旗袍,金鱼戏水的翠绿盘花扣,画龙点睛地缀在领口处,婀娜的兰草稀疏地印在裙摆和前胸,朱红的大花惠兰在墨绿色的叶子间,随风摇摆。她把旗袍换上,将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那朵绿宝石的兰花被她藏在发间,闪闪地发着光。收拾停当,她看看墙上的石英钟,四点刚过,刘云婧不会来这么早来。她就走到书房拿出一只深蓝色的香薰炉,在上面倒了些水,滴了两滴薰衣草精华油,点着了一小粒无烟蜡烛,塞在香薰炉的下面――淡淡的香一点一点地沁入肺腑,也侵占了她的想象。记忆中的刘煜身材挺拔,眉宇间透露出一种与他的年龄不相称的成熟和忧郁,也许正是这种独特的气质令她芳心暗许。他们曾经有过一段很快乐的日子,不过半年吧,他们一起在山间徜徉,一起去录像厅看一整天的录像片,一起骑车去郊区采野菜,他们清脆的笑声像一串串银铃坠落在青春的岁月里。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过半年就随着刘煜的不告而别而烟销云散。那是多么年轻的记忆呀!
想着想着,墙上的钟响了,已经是五点钟,她从记忆的深井里把自己拽了出来,走到阳台边向下眺望――刘云婧的车刚好停在楼下。
“陶然居”并不是一家规模很大、很豪华的饭店,但是里面的装潢却很自然清新:鹅卵石铺就的小径穿插于修竹藤萝之间,正厅中间修了一座四角亭,亭的旁边还引来了一股水流,水流上架一座小石桥,放了一部小水车。虽然是人工雕琢的景致,但足见老板的用心。这一切看在刘煜眼里,令他想起了陶渊明的诗“采菊东篱下,幽然见南山,晨兴理荒秽,待月荷锄归”,勾起一种返璞归真的情味。
回到C市已经两天了,城市的变化很大,全没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那种捉襟见肘的感觉,拓宽的马路,新建的鳞次栉比的大厦和随处可见的花园,把这座新兴城市装扮得像一个青春勃发的时尚女郎。当然与南方的都市相比,它还是不够大不够美,但郊区那些轰隆作响的建筑工地却已经提示着它有着无限的发展空间。刘煜觉得在这里再打下一片江山是完全可能的,尤其是他的岳父已经绘制了一幅很好的蓝图。
刚回到家乡,他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找老同学叙旧,也许是年龄的关系,也许是时间的关系,他忽然特别地留恋起旧日的时光来。当年的铁哥们儿陶云安立刻替他发下了“英雄贴”,疯狂寻找当年的旧同学。答应来的同学大概有十几位,不过已经很不错了,尤其是当他听陶云安说,林湄也会来的消息时,不免心旌摇动。林湄,他曾经那么喜欢的,有才华的,诗一般的女孩,却因为母亲的极力反对而忍痛割舍。如果不是母亲患上乳癌,现在他们应该是很好的一对。当年,他没有留下片言只语就离开了C市,对林湄该是多么残忍的打击呢?可是,跟她告别又如何?在母亲和女朋友之间他只能选择母亲。后来他接到无数封林湄的来信,那字里行间的期待与悲伤令他辗转难眠,不知道有多少次,他想登上列车回来看看林湄,可是看了又能怎么样呢?也许时间是医治心灵创伤的最好的良药吧。母亲去世前三个月,他遵母命与彭丹结了婚,为的就是让母亲了无遗憾地告别这个世界。母亲的心愿已了,而他却独自品尝婚姻的苍白与无聊。
妻子彭丹很漂亮,像许多都市有钱女孩一样的骄纵与任性,她的世界很单纯,在公司的办公室只是挂个副主任的名字,购物、泡咖啡屋、游玩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内容。她爱刘煜,如果有可能,她也会爱外星人,她的爱,干净得像一杯清水,就好像那句歌词因为爱,所以爱。刘煜开心地笑一笑,她便也心花怒放。他们在一起,永远只能做一件事,那就是玩。这样的生活真的没有波澜,也没有激情,自然不会让他心动。他喜欢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在他的生活里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不到四点钟,他和钟可安就到了陶然居。这地方是钟可安推荐的,说是很有情调,最适合叙旧,他们单位的同事常来这里吃饭。一到之下,果然不错,他们俩个人点了菜后,就边喝茶边聊了起来。陆陆续续的,同学们都来了,大家你打我一拳,我拍他一下肩膀,气氛十分的热烈。快五点了,林湄还是没有出现。刘煜有点失望地想,她不会临时有事不来了吧?
正猜想间,一个响亮的女声在门外响起来:呵,这刘煜倒是很会选地方!”接着门开了,一位穿着一条黑色长裙,大约三十六、七岁的女人走了进来。微胖的身体,短短的头发,原本应该很漂亮的眼睛却失了灵动,眼角的鱼尾纹更是清晰可见。刘煜一怔,难道这就是曾经让他怦然心动的,如诗如画的林湄吗?这时,有几个人已经站起来,开始猜这人是谁。
穿着紫灰色条纹衬衫的钟可安一手拄着下巴,一手指着来人说:“先不要自报家门,让我猜猜。现在只有两个人没来,你嘛,不是刘云婧,就是林湄。可究竟是谁呢?”他挠起头皮来。
“我的变化不是那么大吧,真是失望!我上火了,是刘云婧。”刘云婧抢过身边一个女同学的茶水一口气灌了下去。
“你是刘云婧?!胖了,胖了!那林湄呢?不是说好你俩一块来吗?”刘煜又高兴起来。
“想林湄的一定是刘煜,就算我是瞎子也能猜到。你也胖了,更高大了。我就知道你着急见她。不过,你想见她,她可不大想见你呢。我费了好大劲才把她拉来。”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射向门口,身着淡绿色丝绸短旗袍的林湄站在那里似笑非笑--纤浓合度的身材,窄窄的肩膀,兰花一般淡雅的气韵。房间里静了四、五秒,男生们拍起了巴掌。
“这么热烈的掌声我可受不住,让我试着认一认大家吧。你是钟可安,我们的体委;你是文艺委员李菲。。。。。。”林湄一口气叫出了七、八个同学的名字,大家都说林湄的记忆力是最好的。
有人插嘴问:“林湄,你现在,在哪里发财呢?”
“哪里有财发呀,我等大家呢,你们都发得不行了,我再发。”林湄调侃着。
“她现在可是晚报的记者呢!你们谁要做宣传的话,直接找她好了。”刘云婧把林湄推到椅子上坐下。
钟可安张大了嘴:“可是当年,你没这么漂亮呀。不行,今天我得挨着你坐。”他边说边把自己的茶杯端到林湄旁边的位置上。
“好呀,我正好感受一下你这位十佳派出所长的魅力。”林湄毫不扭昵地说道。
钟可安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哦,我忘了,报纸是你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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