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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br>
他一口气跑到河边,河里有芦苇和葫芦,晃眼一看,状如女鬼。他想也没想就上了一艘路过的运粮草的木船。
谭因的叫声,“杨哥,杨哥。”打断了他的思绪。
他坐在椅上,抬眼朝那边看一下:一堆肉。他口干舌燥,应该有一瓶老白干,灌个痛快。
“你知道今天我朝那个女人身上连连打了十几枪!”谭因哗哗说起来:他和小队先是准备去外滩的,后来临时得到情报往江西中路赶,那些古玩店铺里的坛坛罐罐都碎了个稀烂。“是桃花江或是夜来香,对了,是那妖里妖气的玫瑰玫瑰我爱你的嗲歌,有家人的留声机他娘的奏得轰响,嘿,这嗲歌也他娘的只有在血流成河时听才来劲!”
杨世荣吃了一惊:“你干什么?”
“过瘾,杀女人过瘾。专对着她娘的奶子臭洞子打。日那个奶头子全打飞了,把那洞里打得翻开来。”谭因一边眉飞色舞地描写那种血腥,一边他那器官就渐渐地升起来。
鹤止步(5)
杨世荣看得惊异极了,更惊异的是,他感到自己的小腹部也阵阵燥热,回荡的血流正在朝他的器官猛冲。这个小瘪三是个妖怪!他不由得想转眼避开。
“杨哥。”他听到谭因在说,声音迷迷糊糊。
他回答了一声,轻得只有他自己能听见。但是他没有起身往床那边去,今天电话中让谭因来,明摆着不应该:他应当说是公务在身。可是他没有。
谭因叫了第二声:“杨哥。”
他只得婉转地说:“隔壁有人,不方便。”
“什么不方便?”谭因一下从床上跳起来, “娘个稀罕他就没鸟?”这小子兴奋地抬起头来,眼睛亮,嘴唇也红,看见杨世荣依旧一身戎装,还没有解开扣子,便生气地倒在床上,扯过枕头盖上半张脸。扔出一句话:“白得一个好床。”
过了一会,他翻过身,右手撑着脑袋,左手在床上弹着:“隔壁有人,哼,隔壁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皱皱鼻子,好看的红嘴唇也变形,上面长着一层浓浓的汗毛。“跟我们一样的东西——我是说,一路。”
“你怎么知道?”杨世荣对谭因极为恼火,绝对不该让这个小东西到这地方来。给任何老板做事,他也把公私分开。当时电话中竟答应谭因来的要求,是因为谭因太激动,所以他轻易忘记了环境。他不喜欢这种感觉,多年来的兵戎生涯,他明白这种忘乎所以,常使人判断过快,而酿成灾难。
“我当然知道,”谭因说。
“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他想日我!”谭因手捶了一下床档头,眼神似乎有点飘。
“你,你!”杨世荣跳了起来。这谭六说话一向不顾忌字眼,什么话都可以直截了当地出口,哪怕粗话在他嘴里听来就不一样,不像他那些丘八朋友,全是战壕里的话头。当初是这小痞子找到他,而不是他找到这小痞子。是谭因做了他的老师,让他明白许多次为什么死里逃生后,他也没想到在乡下安个窝。他一向对此种信号非常迟钝,不甚了了,至今还是比这家伙迟钝得多。他知道这个道儿上的人,不能做正式夫妻,就谈不上贞洁和义务,虽然相互信誓旦旦,非对方莫属,一生生死相随。不过这位小无赖,当着他的面说这种话,也太过分了。
看见他皱眉,谭因依然原样朝着他诱惑地微笑,活脱脱一个老手。不过他的反应也不对劲。就这么一眨眼工夫,他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了谭因被贺家麟压在身下的情形,他感到血在往头脑里冲,一阵眩晕,他扶住椅子背,弄不明白自己眩晕的原因是什么。
“你怎么啦?”谭因注意到他的表情,收起微笑。
“没事。”杨世荣说完就想,我要把这小子杀了,贱种,见色忘义,竟敢当面背叛我。大丈夫一腔热血,可杀不可辱,可舍命不可失尊严。
他往前走了两步,想去取柜子里锁着的手提机枪,用那枪比身上的手枪爽快。之所以放一把手提机枪在那儿,是他以防万一。不管是外面过廊,还是里面通往贺家麟的房门和浴室的门,他都小心地锁上,但他还是格外谨慎。其实贺家麟有了枪也不会做什么,没有必要。他知道自己早晚会出去,只不过他带来的条件,双方必须有个交代而已。说是安全囚禁,实际只是做个受主人管束的客人。贺家麟是明白人,绝不会冒生死危险逃跑的。他对贺家麟的聪明劲儿摸得很透。
谭因此刻正笑眯眯地看着他,一点没意识到他脸色难看,对他眼里冒出的腾腾杀气,照样满不在乎。这人做什么都完全图自个儿高兴,根本不会想想别人的心情,跟这种小娃儿说不清楚。心里一软,他就改变了主意。
他解下腰上的佩枪,打开枪匣,里面六颗子弹齐全。他啪的一下扔到谭因斜卧的床上。枪慢慢落到谭因的身边,谭因看着枪掉在腿边,纹丝不动,也不去拣枪,双手一抱膝,眼睛还是朝着杨世荣看。
杨世荣头稍微一歪,谭因才拿起枪,看了一眼蓝盈盈的枪管,伸手把它塞到枕头底下。镇定地说:“别怕,杨哥,没有危险,那个家伙只有一把肉枪。”
鹤止步(6)
杨世荣窘住了,这个小阿飞是真痴还是假呆?
“没事。”谭因又说。他从床上站了起来,一身白皮嫩肉,跟这房间的脂粉气很相配。“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个人,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人物。杨哥,小弟永远是你的人。我们拿他开开心。怎么样,现在就真的拿他开开心?”
杨世荣当然懂这是谭因在安抚他,但他突然想到下面将出现的场面:那个道貌岸然命运的宠儿,衣服被扒光了,被他自己脱光,汗流浃背。对这种难现于光天之下的脏事,本来只属于像他这样沉沦下僚的人物,蝇营狗苟的打手,过一天算一天的杀人者被杀者,现在这种体面人物也做上了。他倒可以看看这样的人做,能做出什么事——假若谭因的直觉不错,这个贺家麟是那么回事的话。
他脑子瞬间开窍,一个精神报复的机会。以后,他将面对一个别样的人物,他不会再感到压抑,现在他名为看守,实际上是个不够格的清客,将就陪着傲慢公子。今后他的看管任务将轻松得多,对方不再是一身西服那么一块无瑕的白壁。
这个人不要脸的喘息,每个恶心的动作,都将一一留下记录,在他的头脑里:玩弄命运傲慢的上等人,也一样顶不住一个小流氓的诱惑。
他左思右想,这是他管的地方,只有他手握武器。他控制着局面,他应该羞辱那些该羞辱的人。他在床边坐了下来,看着谭因,把枕头底下的手枪放进皮套,然后默默地从佩袋里掏出一把雪亮的刀,弹开刀刃,唰的一下切掉谭因的一绺齐肩的长发,径自走到浴室,扔进抽水马桶。
他转过身,对谭因说:“去吧。”
五
谭因跳下床,一点衣服也没有披,走到在杨世荣面前,很知已地贴了贴他的身体。他走路的时候,臀部的肌肉在腿的牵引下滚动,不是女人那种臀部累赘的摇动,也不像一般男子肌肉弹缩的单调。杨世荣递给他一件睡衣,他往身上一套,也没有好好系带子,走到隔壁房间门。谭因站在门前,敲了两下门,不等里面反应,就轻轻打开门,像一只敏捷的猫走了进去。
门哐当一下关上了。
杨世荣在房间里走动,隔壁房间最好这时不存在。他很想熄掉灯,让黑夜遮住一切。他发现他的手里全是汗,从未有过的感觉刺激着他。这个小瘪三,无耻之极的小色鬼,是去为他杨世荣复仇?不像。用这样的方式挑动他的性欲?也不像。他完全是为了满足他自己猎奇之心理,也不像。他很想知道谭因怎么个想法,等他出来,得把他叫到花园没人之处好好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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