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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散文,现在看看,有的局部还可以,多数很一般。但他俩颇鼓励了我,我想是对我极其有益的。后来到了四五年级(清华共五年),随着多格、唐朝一干人的毕业离开,我又基本上是自己独自&ldo;发展&rdo;了。这末一时期的文章,留到现在看来,自觉还颇好。只是它们没有情节,一般在市场上不大能卖出去。只好压在抽屉底。
后来我写《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系列的时候,偶然会从大学写的散文、文章里摘一小段进到&ldo;青铜恐龙&rdo;里去,网友读到时,每每大为赞叹。譬如就是这样的青春年少的句子:
太子建的媳妇被他老爹夺去了,于是他很难受,常在夕阳西下的郢都以南长江江畔喃喃自语:&ldo;我这么久以来的歌声,为何总是围绕着你给我的忧伤。纯净的愁情吞没我的智力。你像束缚阳光的一根带子,你的有无决定了我盘根错节的愁肠和杂乱难理的人生。但我知道,没有阳光人一样可以生存,高尚的心灵自己可以照亮自己。没有微笑我就以长风对我微笑,没有爱恋我就以寂寞陪伴,没有伴侣我就与忧伤同行。失神的一刹那,虽然又见你梦中如花摇曳,但我依然要昂起头说,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不须惆怅,在远方我还会爱上另一个姑娘,但她取代不了你。惟有你,是我守卫大学时光的最后一批火种(坏了,这是我的大学时的情书,不是太子建的话。)&rdo;
其实也不是情书,就是当时写的散文。
记者:在什么样的环境、情况下你写下了第一篇小说?
潇水:在大学里,我主要写散文,偶然也写很短的小说,因为校园的简单生活没有什么特别素材‐‐现在写小说,没有妓女、毒品、外遇什么的,简直没法凑出小说来‐‐而当时大学里尚没有,故不能写。
毕业年后(大约28岁左右)才开始写起来&ldo;青铜系列&rdo;。在此之前,一直没有写什么像样的小说。我的第一篇小说,是大三晚期写的,叫做《请在这一条青春的河里成为历史》,大约有五六万字,是以&ldo;我&rdo;的口气,写少年和大学生涯的。那时可能正是期末考试。期末考试的时候人忙着突击一学期的功课,脑子极其兴奋,于是先是冒出这样一个句子:&ldo;偏驮村没有小学,任王庄有。&rdo;
这似乎很合适作为小说的第一句话。于是,到了考试以后的寒假,我就沿着这句话一直写下去。当时我还没有谈女朋友,但这个小说里却写了一场爱情。大约是间接的一种向往吧。那个写《毕业后我们就分手》的家伙,其实也没有谈过恋爱。这种没有真实素材却能写出的小说,更多的还是用于文字训练,为未来写正经东西打基础的吧。所以我这个小说写的,实际有三分之二的力气是用在打磨文字上,以及叙事结构的设计上。对于任何想写作的人,这大约是个必须经历的基本功练习吧。
记者:网络对你的创作有什么影响?
潇水:网络给传统的表述方式带来了或多或少的突破。传统的表述方式都是正襟危坐型,网络则不正经一些。这正迎合了我的&ldo;反无趣&rdo;的口号。所以,网络上用词的那种别具一格和特立独行,那种风骨,一定程度地用到了我的小说里。表现为,我不爱重复惯常使用的词语和说法。
比如,&ldo;车右&rdo;这个词,是战车上的武士,我在文中使用几次&ldo;车右&rdo;之后,就似乎厌烦了这个词,非改说成&ldo;保镖&rdo;或者是&ldo;副官&rdo;什么的。另外&ldo;市&rdo;(是指城里的商品交易专区),我一贯叫作&ldo;农贸市场&rdo;;&ldo;市人&rdo;则说是&ldo;农贸市场里的人&rdo;;去他国当&ldo;人质&rdo;,则说成&ldo;留学&rdo;;大嗓门的&ldo;宾客&rdo;,被我称为&ldo;媒体&rdo;,&ldo;宫城&rdo;叫做&ldo;downtown&rdo;,此外还有&ldo;古代打火机&rdo;、&ldo;巴尔干&rdo;、&ldo;马加爵&rdo;、&ldo;宇航员&rdo;、&ldo;block&rdo;、&ldo;维和部队&rdo;什么的,让人发疯。这些隐语,自然让人发出疑问:到底潇大哥讲的这些历史,哪些部分是真实的,哪些是潇水乱比喻乱说的呢?你可不要贻误我们这些无辜的阅读者啊。
所以,我现在正在为我的&ldo;青铜恐龙&rdo;诸书作注,不然大家就不知道该如何阅读和相信这部系列大书了。目前,费时半年的作注工作已经临近完成。
记者:你是怎么到美国的?在美国你写了一本《钻天猴游学记》,这个城市给你留下什么印象?
潇水:清华毕业生去美国的很多,当时颇是值得骄傲的事。我出国不算晚,也是毕业两年后通过考托福、gre出去的,正是1998年。但出国以后也就慢慢不觉得&ldo;骄傲&rdo;了。人啊,逃得到远方,却逃不出自己,逃不出依旧要过的日子,依旧的春宵苦短,夏昼弥长。在美国期间我算是非常勤奋,两年中间不但养活了自己‐‐在美国朗讯公司上班,完成了学业,还写了很多东西。
当时作为一个异乡的流浪者,徘徊在植物和混凝土之间找不到自己的安息之处,在夜色里人薄弱地象个火苗。每每穿街过巷,听见异国的音乐和陌生的脚步,内心涌起一轮不可触摸的它乡亮月。据说,把耳朵贴在电线杆上,透过脚下的土地,就可以听见故国的人们,在地球那一端,低语的声音。这种晚间的闲暇和无处寄托,使得我每于月明气清、夜色淡荡时刻,就把美国那边的事情写点东西。积累久了,就得了好几篇,最后就是一本《钻天猴游学记》。这本书属于小品文集来的,从文学角度看,颇不俗。我一直颇敝帚自珍之。但由于该书名被出版社起的实在差,又缺乏宣传,故不怎么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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